老人花费18万入住某养老院,一周后,发现养老院的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可以要求退费吗?6月11日,上海高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养老院被判退还1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顾老伯已八十高龄,妻子患病。为了照顾妻子及方便就医,顾老伯通过网络寻觅养老院,并在工作人员的邀请下实地参观了某养老院。参观结束后,顾老伯领取了该养老院的宣传手册。
宣传手册显示,养老院引进先进单元式照顾理念,提供定制化生活照护方案,配备专业营养师团队为老人合理规划营养膳食,菜品品种多样,中餐提供两荤两素一汤,晚餐提供一荤两素一汤,此外还配备上、下午点心,每日摄入的食物重量和热量都依照老人的身体情况制定。尤为令人心动的是,养老院临近某三级综合医院,且为老人打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定期上门专家坐诊等医疗服务。
后顾老伯与养老院签订《〈康养入住卡〉服务协议书》,认购入住卡一张,预交床位费18万元及餐费、服务费1180元,并正式入住养老院。然而入住一周后,顾老伯发现,养老院提供的每日餐食几乎都是鸡肉、鸡蛋,菜品及汤品均不适合其妻子食用,容易加重病情。
于是顾老伯通过微信将此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并明确告知终止合同,携妻子离开了养老院。此后顾老伯通过相关部门多次联系养老院希望调解退费,养老院均不予回应。顾老伯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养老院退费并赔偿损失。
经查,顾老伯夫妇入住养老院期间,养老院早餐提供鸡蛋,午餐为三个菜品,晚餐为两到三个菜品,餐食中有荤菜、素菜和汤品,同时,宣传手册中提到的与医院打通绿色通道、定期上门坐诊等情况不属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戴幼卿
编辑:社会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