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因重复收费被罚 481 万,医院回应_每日快讯(专注热点分享网)

三甲因重复收费被罚 481 万,医院回应


三甲因重复收费被罚 481 万,医院回应

  2024-10-31 13:23:31     简体|繁體
http://news.qghjm.com/1110874.html


近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向门诊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费用,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和没收违共计约 481.5 万元的行政处罚。

9 月 23 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 9 月 29 日公示至官网。

经查证核实,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1. 扩大范围向门诊患者收取病房取暖费 46,046 笔,计 138,138.00 元;收取病房空调降温费 62,051 笔,计 310,255.00 元。两项合计收取 448,393.00 元。

2. 向新生儿科、ICU、EICU、MICU、RICU 等科室住院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共计 206,250.00 元。

3. 分解项目收取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费,扣除应收次数后,多计收 204,435 次,多收费计 1,022,175.00 元。

4. 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收取全口牙病系统检查与治疗设计费 21,358 笔,金额计 179,186.59 元。

5. 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收取康复综合评定费 6,754 笔,金额计 540,320.00 元。

6. 对康复科住院患者在收取本体感觉神经肌肉促进训练(PNF)费的同时,以 30 元/次的标准重复收取运动疗法费 946 笔,金额计 28,380.00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处罚如下:

责令改正,没收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 2,390,441.29 元,并处罚款 2,424,704.59 元。罚没款合计 4,815,145.88 元。

本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缴罚没款 4,815,145.88 元至国家金库云南省分库。

据上游新闻,29 日上午,昆医附二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记者称,目前已罚没款 481 万余元全部上缴,同时张贴告示、刊登公告进行退费。对于被多收费金额较大的患者,也进行电话沟通,通过上述几种渠道院方共退还 3.4 万余元。

该负责人表示,尽管违法所得已全部上缴,但如果有患者看到相关公告或报道,还可以到医院进行退费。

策划:ZJUN | 监制:z_popeye



编辑:ifhealth 来源:丁香园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或用户发布,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将立即删除。
分享到:

  • 上一篇
    下一篇

  • 今日要闻|实事关注

    每日快讯(专注热点分享网)
    手机查看(二维码扫一扫)

    每日快讯网,最有影响力热点信息分类网站,覆盖品牌价值、汽车资讯、视频、基金、财经、房产、金融新闻、券商、公司等多类信息分享交流,免费提供最有价值的头条信息平台。
    « 2025年 » « 04月 »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